福州市教育局文件
榕教中〔2016〕31號
福州市教育局關于2017年中考考試
實施辦法的通知
各縣(市)區教育局、市屬中學:
根據《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全省統一組織實施中考工作的通知》(閩教基〔2016〕58號)精神,現將我市2017年中考考試實施辦法通知如下:
一、統考科目:語文、數學、英語、思想品德、歷史、地理、物理、化學和生物等9個科目實行省級統一命題考試,除思想品德和歷史學科實行開卷筆試外,其余科目均實行書面閉卷筆試形式,考試不能使用計算器。語文、數學、英語、思想品德、歷史、物理、化學7科安排在九年級學年末,地理、生物2科安排在八年級學年末。鑒于2017屆畢業生已于2016年完成地理、生物學業水平考試,該屆畢業生只參加語文等7個科目的省級統考,地理、生物考試仍使用2016年設區市統考成績。2018屆畢業生起,9門文化考試科目全部實行省級書面閉卷筆試形式。
二、各科考試時長、卷面滿分分值分別為:語文、數學、英語各120分鐘、150分;思想品德、物理各90分鐘、100分;歷史、地理、生物各60分鐘、100分;化學45分鐘、75分。省級統考時間安排在每年6月下旬,具體考試時間和科目順序由省教育考試院另行通知。
三、體育與健康測試2017年由市、縣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。
四、學??疾榭颇浚喊ㄒ魳?、美術、理化生實驗操作、英語口語、綜合實踐活動(含勞技、信息技術、社區服務、研究性學習等)以及地方和學校課程。
五、2017年中考投檔分構成仍是550分,其中語數英各150分,物理、化學除了以等級方式記載外,另分別以60分、40分的獎勵分計入中考投檔總分。
福州市教育局
2016年11月2日
(此件主動公開)
福州市教育局辦公室 2016年11月2日印發