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建省教育廳文件
閩教基〔2017〕1號
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印發福建省初中語文等
九學科教學與考試指導意見的通知
各市、縣(區)、平潭綜合實驗區教育局,福州一中:
為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,加強和改進我省初中學科教學工作,全面深化初中課程與教學改革,根據教育部《義務教育課程標準(2011版)》和我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部署,經廣泛征求意見,我廳組織編寫了《福建省初中學科教學與考試指導意見》(語文、數學、英語、思想品德、歷史、地理、物理、化學、生物九門),現印發給你們,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1.《福建省初中學科教學與考試指導意見》(以下簡稱《指導意見》)是初中語文等九門學科教學與考試評價的指導性文件,是省級組織考試命題和學校組織實施教育教學的主要依據。省級組織考試命題,要充分體現義務教育的性質,適應畢業升學“兩考合一”的考試功能需要,有利于引導各地學校有效實施教學和復習。
2.各地和學校要逐級組織開展分學科研修,促使教師學習理解學科教學和考試要求,準確把握學科教學重難點和知識的深廣度,突出學科核心素養培養,創造性使用國家課程教材,優化教與學方式,強化“校本作業”研究實踐,實施精準教學,整體提升初中教學質量。
3.《指導意見》隨附的省級統考試卷題型參考,僅供學校教學及復習參考,與省級統考試卷的題序安排、考試內容等方面無對應關系。為確??荚嚳茖W公正,考生參加省級統一組織實施的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時,均不得攜帶計算器。
4.《指導意見》文本容量較大,請各地即通知所轄初中校,及時從省教育廳門戶網站“下載中心”欄目下載(下載地址:http://www.fjedu.gov.cn/html/wsbs/xzzx/1.html),結合實際認真執行。
各地實施過程中的經驗和問題請及時反饋我廳基礎教育處。
福建省教育廳
2017年1月10日
(主動公開)
抄送:福建教育學院,省教育考試院,省市教研部門。
福建省教育廳辦公室 2017年1月16日印發